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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见证,还是文化遗存?

1999-07-2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圆明园始建于1709年,经中外建筑师历时五个朝代、151年的惨淡经营,建成了一座宏大、壮丽的皇家园林,无论在技术上还是艺术上都把中国的园林艺术推向顶峰,在世界上堪称独一无二。无怪乎法国伟大作家雨果听了人家的介绍后,赞叹不已,称这座“无法描述的建筑物”“如同月宫似的仙境”,是“人类的一大奇迹”,甚至认为“一个近乎超人的民族所能幻想到的一切都汇集于圆明园”。雨果是个谙熟艺术奥秘并且酷爱建筑艺术的作家,他的赞誉可谓切中肯綮:圆明园确实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,是人类艺术宝库中最璀璨的瑰宝之一,她比起古代所谓“世界七大奇观”的任何奇观都毫不逊色。

近年来,社会上部分人士,其中包括专家、学者和企业家,提出“重建圆明园”的主张,经过几次讨论,他们倾向于首先修复“九洲清宴”,因为据说那是圆明园的精华,通过对它的重建可以重现我国园林艺术的“昔日辉煌”,以免人们误将“西洋楼”当作圆明园的主要建筑。此议之不可取显而易见,因为那样做势必导致圆明园遗址作为文物的毁坏。所以这动议经新闻媒体传出之后,遭到各方越来越多的人的坚决反对,也包括一批专家、学者。笔者的意见也汇入这反对者的声音之中。窃以为,主修派的观点之所以不能接受,主要是他们对圆明园废墟作为文物的性质的定位不恰当。圆明园遗址的文物价值主要在于她是重要的历史见证,而不仅仅是个文化遗存(一座皇家园林的遗址)。作为历史见证的意义比文化遗存的意义要大得多。由于这一认识错了位,所以他们对作为圆明园遗址主要标志的“西洋楼”残梁断柱的文物价值等闲视之。殊不知,即便“九洲清宴”能恢复,即便能恢复到“昔日的辉煌”,无论其历史价值还是美学价值,都不可与“西洋楼”残迹同日而语了!

这是因为,文物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历史的原初性,在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磨历劫、饱经沧桑阅历的丰富性和真实性。圆明园自从遭受英、法侵略者那致命的一把火之后,在气息奄奄中又蒙受兵匪盗贼、愚昧百姓一百余年的劫掠偷拿,最后成了今天这样的惨象。面对这5200亩广阔的土地,无论是杂草丛生的荒地,还是断柱残梁的乱石堆,只要你在这里站一站,静一静心,胸中就会兴发起一种“念天地之悠悠,独怆然而涕下”的情怀,你会感觉到仿佛在读一部无限丰富而又惊心动魄的史书,灵魂立刻被一种巨大的悲剧美所摄住,你会半天说不出话来!这就是为什么我说:废墟也是一种美。像圆明园这样的废墟,尤其蕴含着无与伦比的、刻骨铭心的悲剧美。

其实在历史文物保护得比较好的那些国家和地区,人们对于废墟的审美价值都有一种共识,因此今天雅典或罗马城里那大片大片的废墟,无论是德尔裴、巴台农神庙的残迹,还是斗技场、元老院的乱石堆,从来也没有人要求在原址上重修它们,但它们每天都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前来参观或凭吊。当然从旅游角度考虑,并不是没有人动这个脑筋。最近有消息称:在罗马也有人想重现一下上述古建筑的昔日光彩,但那是在距离原址30公里的郊外。如果有人想在原址这样做,那么可以想象,他们幼稚的蠢举,肯定要遭到国人的嗤笑和唾骂,无怪乎梁从诫先生不无偏激地说:那种想在圆明园遗址上大兴土木的主张不啻“是一种没有文化的表现!”

有人说,中国的木构建筑不比西方的石构建筑,经不得水火,因此在旧时代,屡毁屡建乃是常事。不错。但那时人们必须要有宗教建筑(寺庙等)和皇宫建筑,一旦毁了,只得重建。然而现在不同了,即使我们需要这类建筑,也不是非要用木头不可。圆明园废墟饱含着中国人民的血和泪,难道为了一件“美丽”的仿制品,竟可为入侵强盗们破坏或掩盖“作案现场”吗?

再说,美是随着时间流动的,不可重复的,因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风尚,在那种风尚下,人们或者出于对帝王的愚忠,或者出于对宗教的虔诚,根据流行的风格对技术和艺术进行不遗余力的追求。如今这种风尚早已过去了,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木构技术和艺术的建筑力量岂可与当年相提并论?再有钱也不可能“克隆”出圆明园的昔日辉煌了。难道没有看见有的地方已经作了这种尝试了吗?它们到底重现了圆明园的辉煌,还是糟蹋了它的形象?

如果确有那么多可观的钱不好打发,何不提供给我们现代的建筑师,利用我们这个时代的建筑学原理,采用现代丰富得多的建筑材料,根据现代人的审美要求,建造一座标志我们这个世纪或下个世纪的园林奇观,那不是更有意义吗?为什么那么热衷于一味仿古呢?今天仿了圆明园,明天又会仿造阿房宫,后天也许还会仿造未央宫、长乐宫……这类已被国人讥为“假古董”的“建筑垃圾”,所糟蹋的钱难道还少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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